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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设立深圳分公司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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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07-6-5 14:1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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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复印件; 3、由公司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5、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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