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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法律6月1日起施行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07-6-1 21:32:44

自6月1日起施行的水文条例明确规定,水文情报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文机构按照规定权限向社会统一发布。禁止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发布水文情报预报。

条例规定,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防汛抗旱要求,及时播发、刊登水文情报预报,并标明发布机构和发布时间。

最高法院出台三司法解释规范破产案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就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出台的三个司法解释均自6月1日起施行。

根据这三个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应当指定管理人。除企业破产法和本规定另有规定外,管理人应当从管理人名册中指定;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本辖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及专职从业人员数量和企业破产案件数量,确定由本院或者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编制管理人名册。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报酬暂不采用按时计酬法,而是按可供分配的财产价值总额按比例收取。

6月1日起进境旅客携带印刷品和音像制品超量要征税

自6月1日起施行的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对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规定了数量限制,海关将对超出规定数量的部分征税放行。

对于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办法规定了数量限制,在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如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

如果超出上述规定,但仍属于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海关将按照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规定,对超出规定数量的部分予以征税放行。如果超出了个人携带的合理数量,海关将对全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办法还明确规定,对于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攻击中国共产党,诋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等12类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禁止进出境,同时还明确了涉及国家秘密等禁止出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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